第七百四十章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十五-《逍遥小贵婿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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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涯明月刀?!

    何为天涯?

    当然是天之涯。

    天有涯么?

    没有人知道天有没有涯。

    阿木也不知道。

    但忽然间,他觉得这天是有涯的。

    曾经他没有家,曾经的他觉得这天很高,天涯很远,自己背着这把刀一辈子也走不到天涯。

    现在父母出现在了他的身边。

    他是有父母的人了。

    有了父母,就有家了。

    他不需要再去走天涯!

    他只需要守护好这个来之不易的家!

    明月为证!

    刀为凭。

    便是这一刀之名!

    若是有人敢冒犯他的这个家……他必用手里的刀,哪怕追至天涯,也一定要将此人千刀万剐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堆篝火。

    数人围坐。

    篝火上烤着一只……狗!

    阿木的酒已醒,心结已开,他原本冰冷的脸上一直带着一抹笑意。

    他没有去洗剑楼的第八层楼。

    但陆初七却已知道了自己的这个大弟子心里的那扇门已经打开。

    只是与吴雯和秋尘的相认,这还需要一些时日。

    这时日不会太长。

    从此之后,这个大弟子的武道将是一片坦途。

    牧山刀,这便算是后继有人了!

    只是王正浩轩那小子……

    陆初七心里郁结啊!

    那小子在武道上的天赋远超阿木,但偏偏他却和狗过不去!

    哎……

    他没有参与这些年轻人的篝火庆典,他去了第八层楼,几个老家伙也应该因此而高兴才对。

    阿木看着王正浩轩,眼里颇为疑惑。

    “小师弟,师兄记得上山这一路你并没有狗,这何来的狗?”

    王正浩轩咧嘴一笑:“嘿嘿,这你就不知道了吧!”

    “心里有刀,天下万物皆可为刀!”

    “心里有狗……方圆百里总是能找到狗的!”

    步惊鸿咽了一口唾沫,倒不是这狗肉的香味吸引了他,而是他知道这条狗的来历——

    楼主大人养了两条狗!

    楼主大人平日里对这两条狗极为喜欢,因为这两条狗能给楼主抓兔子回来。

    楼主很喜欢吃兔子,尤其是兔头!

    但刚才这位王正小师叔说那位师叔一步登天成就了半步大宗师,这是一件大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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