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章 大婚,迎亲!-《三国:霸王附体,貂蝉为我更衣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曹昂的文采,曹操不抱希望。

    儿子孝顺善良,武艺盖世,文采却中规中矩,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。

    曹昂快速的转动脑筋。

    按现阶段流行的乐府诗体裁,还限定是定情诗,很难当文抄公。诗的雄浑壮阔、忧国忧民在盛唐,词的细腻和爱卿在怂宋。

    要写爱情,宋词最合适。

    曹昂摇头道:“我一贯才疏学浅,不会写诗,恐怕会污了诸位的耳朵。”

    蒯良笑道:“子修公子家学渊源,必然不差。司空也说了,能写出来就行,不一定拘泥于体裁和格式。”

    黄承彦颔首道:“的确如此,也就一乐,不必在乎体裁。”

    庞德公和蔡瑁都纷纷催促。

    一个个兴致高昂。

    曹操见儿子怂了,心中不抱希望,却也鼓劲儿道:“大男人不要婆婆妈妈,作诗就像上战场。不管好不好,先亮剑再说。”

    曹昂有了铺垫,就微笑道:“我有一文名叫《鹊桥仙》,请诸位点评。”

    “纤云弄巧,飞星传恨,银汉迢迢暗度。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。”

    “柔情似水,佳期如梦,忍顾鹊桥归路。两情若是久长时,又岂在朝朝暮暮。”

    曹昂一副谦虚的模样,说道:“小子才疏学浅,不算作诗,写下一文聊表心意。”

    嘶!

    蒯良倒吸口凉气。

    他仔细琢磨,越琢磨越是惊讶,感慨道:“子修公子的《鹊桥仙》,的确不是流行的诗体,却清新婉约,通俗易懂,又余味无穷,简直是开一代新风。”

    庞德公一脸赞许,说道:“《鹊桥仙》送给月英,倒也合适。”

    黄承彦不在意文体,笑说道:“好,很好。”

    曹操看曹昂的时候眨了眨眼睛。

    他忽然发现,自己对儿子很不了解,这小子在宛城一战后武艺突飞猛进,文采上也有开一代新风的迹象。

    我儿不是一般人啊!

    难道不仅有大帝之资,更有武中霸主、文坛领袖的趋势?

    曹操心中感慨,更是无比的自豪,嘴上却谦虚道:“诸位过誉了,臭小子也就是妙手偶得一篇文章,不值一提。”

    一众人又纷纷夸奖曹操虎父无犬子。

    无一例外,都认为曹昂不是单纯的武夫,也是文采斐然的人。

    一场酒宴在曹操的引导下,宾主尽欢,宴席到很晚才结束。时间飞逝,转眼到了五月十六。
    第(2/3)页